10.3969/j.issn.1000-8284.2006.03.002
传统儒家人之尊严的伦理化定位特质
儒家人之尊严的定位具有特殊性,它是一种不同于西方以理性为基础的政治、法律化的定位.儒家强调仁义作为人的尊严所在,体现出纯粹伦理化定位特质,将个体尊严指向道德优越感与超功利认同,排除了任何利益的维护和权力抗争,导致缺乏保障人之个体尊严的平等与权利观念.而自我尊严的"无我"和"忘我"的道德化主张,则严重限制了个人创造潜力的发挥和个性发展.
儒家、尊严、伦理化特质
B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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