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5.11.014
行政法几个需要澄清的观念
传统行政法关于法律责任功能、公正优先兼顾效率价值取向、"原则+制度"立法技术模式等一些观念,看似毋庸置疑的通说正解,却影响着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良性发展.澄清模糊认识,明确法律的有效运行不能单靠法律责任的强制力,应取决于法律机制整体上的优化配置程度以及法律与客观社会的同步协调程度;确立公正价值的本位价值地位;将原则的规定所体现的隐性的法律精神,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演绎成显性的法律制度.通过各个具体制度的综合效力有机运行使"纸上的正义"转化为"现实的正义",对目前行政法制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责任系统、公平价值、立法技术模式
D922.1(中国法律)
2005-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