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5.11.012
现代法治实现的制度条件解构
我国实现现代法治的制度性建构尚需在四个方面进行:其一,建立一个以私法基础、公法优位和社会法制约为格局的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其二,形成具有自治地位和足够资源的独立司法系统,当务之急是保障司法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司法裁判所具有的公信力;其三,奉行与严格的法律解释传统不同的富有创造性的自由解释理论;其四,形成具有独特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规范体系、司法独立、自由解释、法律职业共同体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5-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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