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5.10.014
强化公证功能 为东北综合经济区建设服务
中国经济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全面转型时期.转型期的经济需要良性发展的法制环境为依托.党中央在"十一.五"计划中对建设东北综合经济区的提出,为强化公证这一法律服务机构的功能提供了平台.公证所具有的预防、监督、服务、沟通的功能及其社会中间层主体的地位,有助于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快东北综合经济区的建设.只有坚持"诚信为民"的公证服务宗旨,提升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并利用科技手段整合优化行业资源,才能使公证更能体现出公平、正义、合法、真实、自由的现代法精神,以期实现全社会的和谐.
公正、东北综合经济区、社会中间层主体
D926.6(中国法律)
200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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