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5.06.009
浅析英美法系的不正当影响制度--兼论我国《合同法》建立不正当影响制度的必要性
在<合同法>中,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主要有错误、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这些都是各国都普遍认可的影响因素.但是在英美法系还有不正当影响也能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而我国以及大陆法系各国均无关于此制度的法律规定.不正当影响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不适当的影响,未能按照其真实的意愿订立合同.而在合同法律实践中,经常出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不正当影响使对方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而与之签订合同的情况,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危害交易安全.所以,有必要对不正当影响制度的涵义、起源、表现形式、与胁迫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介绍,进而探讨在我国建立不正当影响制度的意义.
不正当影响、胁迫、英美法系、衡平法
D913(法学各部门)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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