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5.06.007
试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制裁方式
一些反垄断法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实行了具有鲜明经济法律特征的法律制裁方式.主要分为约束性制裁、救济性制裁和惩罚性制裁.我国反垄断立法应当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采取行政劝告、行政处罚、惩罚性损害赔偿、刑事责任和分拆措施等多种制裁方式.
支配地位、滥用行为、反垄断法、制裁
D922.29(中国法律)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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