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5.01.001
社会主义实践中的辩证法创新
本文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契机,着重考察了自黑格尔以来辩证法在马克思视域中历史变迁,指出,由矛盾辩证法到和谐辩证法是辩证法科学合乎规律的发展和转变,是时代精神的呼唤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厚的思想积淀,集中体现在由向对立面的斗争性倾斜到向对立面的同一性的全面的回归.认同对立面的肯定因素、适度地扶植对立面、实现对立面的结合和双赢等是社会主义时期辩证法创新的具体体现.
否定辩证法、实践辩证法、矛盾辩证法、和谐辩证法
B024.4(辩证唯物主义)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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