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4.08.011
中国古代立法文化论纲
中国古代立法文化以君主为核心,形成了君、臣、民共同参与的综合立体的立法机制;贯彻则天、伦理和民情的立法原则;以秩序、教化和无讼为价值取向;同时立法既有规范君主和臣民的实际社会功能,又具有昭示国家政权合法性的象征涵义;立法程序体现君主掌握立法权并在立法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以修法辅助立法,保证了法律的稳定性,又使其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在律典中蕴含着强烈的审美意识,展现了中国古代立法的审美维度.
中国古代、立法文化、君主
D929(中国法律)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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