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4.08.009
论我国现行检察制度的基本功能
刑事追诉权和法律监督权构成我国现行检察制度的基本功能体系.制约我国检察制度应有功能发挥的因素包括:新型的检察制度的相关理论尚未形成体系、相关立法规定过于粗糙、领导与人事管理体制及检察机关司法工作职能与其行政化工作方式的畸形结合.完善的对策是:强化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保障手段、建立新型人事管理体制、健全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调整检察机关的职权,对检察制度的功能应重新定位.
检察制度、刑事追诉权、法律监督权
D916.3(法学各部门)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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