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4.04.007
名人姓名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之探析
以名人姓名中请商标注册,可能导致拥有在先姓名权的知名人物承担一定的利益损失,造成一方或多方得利,也会在消费者中造成对商品、服务来源、质量的误认,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将产生名人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问题.<商标法>虽然对这种冲突的解决做出相应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也解决不了与名人姓名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冲突问题.故建议借鉴国外立法,对能否使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做出明确规定,赋予名人以商品化权,并建立相应的权利冲突主动审查制度.
名人商标、姓名权、权利冲突、商品化权
D923.4(中国法律)
200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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