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4.03.006
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述评
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实行过失责任原则,如行人方为过错方,汽车方无过错,则汽车方不承担责任.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实行无过错责任即严格责任,关注生命,体现了人文关怀.当道路通行权与人的生命权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要厘清哪些权利是更为重要和具有优先性,两利相权取其重.道路通行权不能对抗人的生命权.
汽车事故、生命权、法治
D922.296(中国法律)
200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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