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4.02.014
论环境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内涵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法律责任概念既指法律责任形式又表征一种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环境法律责任是综合性法律责任,包括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三种责任形式.多种责任形式的存在决定了追究环境法律责任不能适用统一的归责原则,而只能分别按照三种责任形式各自的归责原则完成环境法律责任的归结.协调适用三种环境法律责任形式,建立系统的环境法律责任机制是解决环境法律责任竞合问题的关键.
环境法律责任、责任形式、归责原则、竞合
D922.68(中国法律)
2004-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