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84.2003.03.008
论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举证时限问题是民事诉讼中的前沿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民事诉讼中实行证据随时提出主义,这使当事人在法庭上搞突然袭击或者故意不出示证据而拖延诉讼的情况屡见不鲜.举证时限制度的建立,为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逾期举证的情况下设定了证据失效的法律后果,这有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和诉讼效率的提高.在举证时限问题中,当事人新发现的证据的界定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同时,证据交换制度成为建立举证时限制度的配套改革制度.
举证时限、新证据、证据交换
D915.3(法学各部门)
200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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