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21.02.010
法权说对各种"权"的基础性定位 ——对秦前红教授批评文章的迟到回应
法权说的核心内容由权利、权力、剩余权、权、法权、义务、法等7个基本概念、若干基础性命题和相关分析模型构成.用法权一词实因别无更好选择.义务的重要性、常见性低于权利、权力的判断符合客观实际.将权力概念的范围控制在实在法限度内的安排优于其他选择.确立权、剩余权概念符合逻辑与实践相一致的原则.秦文的分析方法和逻辑瑕疵导致了对权利、权力财产内容的认识偏差.有新概念新名词,才谈得上新的法学思想.如果将法权说比拟为一幅色彩斑斓的投影画面,它的底色一定是代表经济利益的色彩.权力识别实质标准非常必要,有巨大技术优势,有助于严格、合理、周延地区分权利和权力.
权利、权力、权、法权说、识别标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研究"14ZDA014
202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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