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16.05.009
论康德与牟宗三圆善论的幸福指向——驳杨泽波教授
杨泽波教授认为康德与牟宗三圆善论的幸福指向分别是物质领域与精神领域.杨泽波教授对“物质”与“精神”的区分是在一般语境中进行的,亦即指处于同一个观念层级(形而下存在者层级)中的两种存在者领域.按此,则其观点不能成立:按照康德的定义,幸福就是欲求满足的生活状态,由欲求可以包涵物质性欲求与精神性欲求,则可推出幸福也可指向精神领域.同样,在牟宗三的语境中,幸福也可指向物质领域.康德的幸福指向以被给定的“自然领域”为前提,而牟宗三则对之进行“悬搁”,首先“还原”到仁心从其作用于事物而“转化”(“创造”)处言之.由此,牟宗三与康德幸福指向的区别在于:康德的幸福指向限定于“被给定性”,而牟宗三的幸福指向既可包涵这一层,还有超越被给定性的层面.牟宗三这一思路体现了儒家的基本精神及其存在论建构的基本原则:仁爱是一切之源,仁爱先行于一切.
康德、牟宗三、圆善论、物质领域、精神领域、被给定性
TQ4;G04
2016-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9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