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15.10.001
强化外部监督倒逼机制是依法行政必由之路
法无授权不得行、法有授权必须行、行政行为程序化、违法行政必追究,是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然而,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实证分析与定性研究发现,当前我国行政机关在"法无授权不得行"方面存在行政机关内外越位、左右越位、上下越位、区域越位、程序越位等无权行政问题;在"法有授权必须行"方面存在行政机关不严格依法作为、不主动作为、不合理作为、不诚信作为、不廉洁作为等无心行政问题;在"行政行为程序化"方面存在不按法定方式作为、不按法定顺序作为、不按法定期限作为等无序行政问题;在"违法行政必受追究"方面存在行政复议维持率过高、纠错率低及行政诉讼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带来的无责行政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公务员制度不完善,公务员没有真正形成依法行政的基础;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没有真正发挥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世界上只有主要依靠外部监督实现依法行政的国家,而没有外部监督力量虚化、主要依靠行政机关内的自觉就实现依法行政的国家.今后只有通过完善外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各种力量的作用,才能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改变.
依法行政、外部监督、倒逼机制
F83;F8
201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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