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15.08.020
中:宋明理学法治核心价值
宋明理学的“中”是将本体之天道与兼体用人之天德相契合.“中”不仅是天道,同时也是天德,中道作为宋明理学道统主旨大本,充分体现了其正统意识、弘道意识.中道既是道统核心,也是道统之法统的核心.理学之“中”也是和社会法治价值相联系在一起的,具有社会现实意义.天德之中合理体现了法的正义、公平与效率意义.宋明理学以中为圣人之道的终极目标,和谐、秩序、正义、自由和效率等传统价值受制于“中”精神的统领.
宋明理学、中、法治、核心价值
F81;DF7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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