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15.05.002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略
已有的国有企业改革,围绕着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而进行,即如何有效地将原有的生产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的国有资本.这种改革虽然促进了中国的市场化,但也正在形成由利益集团掌控大量社会资源为特征的权贵资本主义.深化改革应当以将国有企业转变为非营利性公法企业以及建立国有资产的宪政治理架构作为终极目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措施.国有企业的近期改革方案,应当围绕打破国有企业的行政性垄断、规范国有企业的行为这两个重要方面而设计.其意义在于,促进不同经济主体充分、公平地展开经济竞争,从而更好地实现我国的社会正义,提高经济效率.为此,要“清理行政规定,规范政府行为;破除行政壁垒,加强公平竞争”,以及“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若要达成国有企业改革的终极目标,就必须遵循“一般政府原则、非经营性原则、公共性原则、特例原则”等宪政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将收入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促使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从营利性领域退出.
国企改革、国有资产资本化、营利性领域、行政性垄断、公法企业
2015-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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