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立法反思与对策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1698.2015.03.005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立法反思与对策

引用
刑法严惩非法集资活动的预期设想与非法集资现象愈演愈烈的现实反差,值得反思.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演变过程反映国家对非法集资活动持续加大管制的趋势.诸多饱受争议的非法集资案件暴露我国相关立法存在的种种缺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立场滞后,实践中扩张适用与“口袋化”趋势明显,在罪与非罪之间缺少缓冲机制.集资诈骗罪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扩张适用,且刑罚过重.针对这些弊端,须转变立法理念,从正反两方面严格限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在条件成熟时实现除罪化;须对集资诈骗罪进行严格的限缩解释,废除死刑,并实现刑罚的轻刑化.同时,还应取消非法经营罪,规范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的财产处置程序,制订《民间借贷法》.

非法集资类犯罪、立法演变、立法缺陷、立法建议

D9 ;D92

2015-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45-6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术界

1002-1698

34-1004/C

2015,(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