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13.02.018
我国社会隐性收入治理的法理学思考
在中国的现实国情下,社会隐性收入的治理,需从打破隐性收入形成中的各利益方博弈均衡入手,这必须要依靠法自身所具有的强制性、规范性、权威性,才能破解固化的利益博弈格局.法理学是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上层建筑,从法理学的角度思考隐性收入问题,对从法律角度入手治理社会隐性收入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收入分配、隐性收入、博弈均衡、法理学、法的本体、法制、法治
F12;F1
201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博弈论视角的我国居民隐性收入研究"11D012;2012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博弈论的我国社会隐性收入治理研究"12D084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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