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通说的形成机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1698.2012.10.007

论法学通说的形成机理

引用
法学研究必须以法学通说的建构为目标,这不仅可以重塑法学理论在法律实践中的指导作用,而且是法学理论得以繁荣进步的保障.尽管法学通说的形成路径有多种,但重视法学通说的学术前提以及关注法学通说的修辞基础与公共性格,却共同预示着一种法学理论可否位居法学通说的共同关注点.而法学通说的识别则内在性地取决于其自身的主体间性与客观性,这又分别依赖于两大基本转变:一为从独断主义到解释共同体,二是从存在论到规范论.

法学通说、主体间性、解释共同体

D91;F27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资助,同时也获得了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SJB820011

2013-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81-9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术界

1002-1698

34-1004/C

2012,(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