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社会问题的法社会学研究范式
我国法社会学研究范式一直没有得到真正统一,甚至存在争议,这不仅不利于法社会学自身的发展,更不利于法社会学对中国社会现实的关怀.作者认为,我国法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范式应立足解决当下中国社会问题的现实需要,以功能主义为指引,重在解释我国法律在现实运行中是如何受社会环境影响的,从而对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作出准确的预判或纠偏.
中国社会问题、法社会学、研究范式、功能主义
X50;O4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