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05.02.004
我国国内人权机构之局限及完善对策分析 --兼论我国国内专职人权机构之构建
2004年3月30日,新华社播发了人权入宪后我国发布的第一份<中国人权白皮书>,该报告对我国公民的人权状况及人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详细说明,但却未过多涉及我国国内人权机构的内容.我国国内人权机构在过去几十年间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受机构本身组成、设置、职能定位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仍存在许多不足与缺陷.为使其能够赶上国际人权运动的潮流,适应未来人权工作发展的形势,在人权保护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必要对其进行改革.短期内主要是转变运作模式,扩大工作对象范围,加强与非官方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长期则是建设专职人权事务部门,实现公民所有人权的制度化保障并最终消灭一切人权侵害现象.
国内人权机构、国内专职人权机构、局限性、对策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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