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04.04.014
是自由的种类之分还是自由与权利之别--伯林"两种自由"理论再认识
本文对伯林"两种自由"理论的真正涵义、所产生的误读及对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研究的启示意义进行了探讨,提出"两种自由"并非平行并列的种类之分,而是自由概念的逻辑层次之别;二者不是相互对峙,而是相互统一的源流关系;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同样具有自由精神,但作为一种"道化"的自由,其根本缺陷不在于缺少某种类型的自由或自由的某一部分,而是难以开出权利之果.
伯林、积极自由、消极自由、权利
B03(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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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