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98.2004.03.005
政府在卫生领域的职责及相关经济政策研究
政府由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向以公共服务为主导的职能转变中,在卫生领域中存在着"不到位"、"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和卫生领域变革中亟需明确规范.政府应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食品药品监督四个领域明确职责并实行积极的经济政策,实施改革与投入并重的策略,使政府职能逐步归位和到位.
卫生领域、政府职能、改革、投放、到位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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