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法院疑罪处理的双重视角与内在逻辑
一、引言
传统观点认为,刑事司法适用法律的过程是典型的三段论演绎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事实,当案件事实清楚,寻找合适的法律得出结论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实践证明,疑罪是各国刑事诉讼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根据产生疑罪的原因,可以将疑罪分为事实疑罪和法律疑罪两大类.[1]法律疑罪是寻找法律过程中出现的疑罪,一般涉及专业人士对法律条文不同的理解.[2]事实疑罪则是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情节轻重、此罪彼罪、一罪数罪与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等方面难以作出正确判断的情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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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地方性刑事司法规则研究”11BFX124;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一般课题“公诉案件无罪判决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LS2013 C67
201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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