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414.2008.09.035
生猪屠宰检疫技术规范要点
@@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
生猪屠宰检疫、卫生监督机构、动物防疫法、定点屠宰、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共和国、修订、检疫制度、常务会议、管理条例、动物产品、屠宰厂、国务院、证明、合格、国家、工作
S851.34+7.1(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8-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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