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23.04.03
农村土地信托中地方人民政府的角色调适与制度回应
在农村土地信托实践中,基于不同的现实环境与目标考量,地方人民政府选择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路径不尽一致,其角色定位可能存在"失当"问题.为了调适农村土地信托中地方人民政府的角色定位,应当将是否有助于实现农村土地信托目的、是否有利于克服农村土地信托中的市场失灵以及是否有利于扩大农村土地信托规模等作为地方人民政府角色定位的判断准据.从尊重和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意思自治、不应成为农村土地信托关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以及作为农村土地信托中"公共物品"提供者等方面入手,可以对地方人民政府的角色调适作出相应制度回应.
土地信托、地方人民政府角色、意思自治、公共物品、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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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5(经济法、财政法)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基地项目2022XZNCJDJS-05
202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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