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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355.2021.06.02

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扣押规则的完善

引用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扣押是一项重要的取证规则.该规则适用不当可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财产权.在适用过程中存在数据加密、云取证、数据镜像方面的技术障碍,也可能因数据分析的延迟而降低侦查效率.究其原因,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扣押范围过大违反了比例原则,取证的要求难以适应现实需要.同时,侦查人员的取证技能与现场勘验的要求不匹配.因此,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扣押规则的完善应当包括明确该刑事司法强制措施的独特地位,适当弱化对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形态的依赖,并辅之以相应的扣押程序、区块链技术以及专业取证主体配套制度,从而在有效取证与权利保障之间实现平衡.

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扣押规则、取证顺序、权利保障

23

DF73(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2022-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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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355

50-1024/C

23

202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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