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20.06.08
大数据证据在网络犯罪案件中的运用——以镶嵌论为视角
镶嵌论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协同效应理论,它描述了一种"信息整体价值大于部分价值之和"的信息收集规则,该规则在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均有将之运用于刑事犯罪案件处理的判例.大数据技术采用的"数据——理论模型——特定现象"的认知范式,系大数据证据的特征.网络犯罪案件中被告人、被害人分散,对于以被害人数、涉案金额为定罪量刑标准的案件,难以逐一调查取证、辨认核实,这为镶嵌论的逻辑推演路径及大数据证据的认知范式的运用提供了契机.大数据证据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新事物",其运用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在网络犯罪案件中运用大数据证据时,可以镶嵌论逻辑推演路径为视角,着重审查判断其关联性、可靠性及合法性,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
网络犯罪、大数据、大数据证据、镶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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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15.3(国际法)
2020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数据证据'在诉讼证明中的运用研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20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大数据侦查与个人隐私权的冲突及其调和"
2021-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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