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20.01.07
“大数据杀熟”法律规制的困境与出路——从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到经营者算法权力治理
“大数据杀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但依据现行法律很难认定其法律性质.“大数据杀熟”具有很强的技术特征,实质上是经营者滥用算法权力的结果.从传统消费者权利保护路径,运用合同法、侵权法、消保法、价格法、反垄断法等规制“大数据杀熟”面临着诸多困难.从根源上看,“大数据杀熟”并非单纯的法律规制问题,而是算法权力的治理问题.治理算法权力应遵循技术发展与权利保护相平衡、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管相结合以及事前管控与事后追责相并重等原则.通过经营者自律、行业协会引导、公权机构监管、消费者自我保护、公众广泛参与等途径治理算法权力,才可能有效保护人工智能时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数据杀熟、算法、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算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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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202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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