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9.04.07
互联网与公共领域:西方经验与中国语境
在详细回顾“公共领域”这一概念的起源、发展、特征等基础上,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互联网是否促成公共领域”这一问题的争论.研究认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及时性、交互性、低成本和去中心化等特征有利于人们自由发言和自主讨论,但当前国内网络空间中依然存在的数字鸿沟、群体极化、网络暴力、娱乐肤浅等乱象并不符合哈贝马斯提出的“地位平等”、“理性商议”等构成“公共领域”的要件.文章指出,在将“公共领域”理论移植到中国时,需要考虑具体的国情和体制,机械照搬西方学者的理论要避免削足适履的问题.
公共领域、交往理性、网络公共领域、市民社会、哈贝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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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青年项目“网络直播对大学生婚恋观的影响及教育引导研究”SXJYC1802
2019-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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