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9.04.04
当代中国死刑存废论争的话语解释
英国学者齐格蒙·鲍曼在《立法者与阐释者》一书中将知识分子区分为现代的“立法者”与后现代的“阐释者”两种类型.这其中,“立法者”类型的知识分子秉持一元主义的世界观,认为所有问题都必然有唯一正确答案,并试图通过所谓启蒙推动社会进步.在中国死刑存废论争中,部分主张死刑废止的法学学者便具有鲍曼笔下“立法者”的影子,试图将西方死刑废止观念认定为一种真理性命题并强加于民众,这是引发死刑问题上此类学者与大众观念冲突的根源.在一个多元社会之中,要有效解决这类冲突问题,就应当对法学学者的“立法者”角色予以充分反思,并尝试从“阐释者”视角对中国的死刑问题进行思考.
死刑存废、话语冲突、立法者、阐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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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重庆市社科规划博士培育项目2016BS041;重庆市教委科学研究项目KJ1701003;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文化多元视角下死刑与人权关系”2017XZQN-25
2019-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