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9.04.01
WTO法律解释“系统整合路径”的批判与重构——以“维护多边贸易合作”为基本立场
WTO法中存在一种贸易壁垒,即某些国内措施以增进非贸易价值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这些措施对WTO裁决机构的解释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确保贸易价值与非贸易价值之间的平衡.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提出了“系统整合路径”的解释方法,然而,该方法为WTO法中引入其他领域的国际法规则提供了过大的灵活性,在WTO法律边界上为潜在的贸易保护和单边主义打开了缺口,进而对WTO多边体制构成威胁.对此,WTO裁决机构应当采取参与者视角的基本立场,维护WTO多边体制的有效性,从而为援引外部国际法规则解释WTO法设定标准.在此目的下,“显著性原则”涵盖于维护WTO多边体制有效性的内涵里,体现在WTO裁决机构的解释实践中,完成了对“系统整合路径”的重构.
WTO法律解释、外部国际法、“系统整合路径”、多边贸易合作、显著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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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国际法)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解决WTO上诉机构司法造法问题的理论路径与中国对策研究”19YJC820011
2019-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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