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9.03.10
多次型加重犯未遂的认定
多次型加重犯是同种数罪通过法律拟制手段将其作为一罪并加重处罚的犯罪类型.在理论与实践中,对于多次型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存在论与否定论的观点一直争论不休.在具体的司法认定中,多次型加重犯的“次”应以独立追究刑事责任为标准,并结合包括未遂情节在内的影响行为违法性的主客观因素对其可罚性进行判断.在部分行为既遂、部分行为未遂的情形中,应从刑罚裁量“面”与“点”的双重视角切入来认定.部分行为未遂的事实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应参考《刑法》第23条之规定,划定从宽裁量之“面”,在此基础上,应遵循部分至整体的思路,综合考虑从宽之“点”.
多次型加重犯、未遂形态、酌定量刑情节、刑罚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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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1(刑法)
2017年度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重庆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之实证调研”CYB17092
201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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