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9.01.04
侦讯强制性的适度削弱机制研究
侦讯天然具有强制性,其产生机制包括行为和情境两个方面.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基于人权保障和发现真实的需要,各国均在讯问行为和讯问情境上设置诸如沉默权、禁止非法讯问等强制性的削弱机制.我国侦讯强制性的削弱机制存在制度缺位和实效性差的问题,应立足中国特定的制度背景和实践样态选择较为契合的削弱机制.长期来看,赋予被追诉人沉默权是削弱侦讯强制性、实现侦讯法治化的治本之道.
侦讯、强制性、削弱机制、沉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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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大项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刑事诉讼制度重大改革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17ZDA127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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