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9.01.03
我国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研究
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并不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对农业保险利益进行机械输送的制度体系,而是将对农业的保险支持内化为政府、保险公司和农业生产者之间共同利益诉求的制度构造,这是一种农业支持的“造血机制”而不是“输血机制”.作为一种金融支持手段,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的构建需要以粮食安全为基本目标,在基本面上需要厘清几对关键的利益博弈关系,在节点把握方面需要建立基金、债券、再保险这种“三位一体”的农业巨灾风险应对机制.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创新农业保险的方式等,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倾斜性农业保险、法律机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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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3(经济法、财政法)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重庆市农村‘三变’改革的风险控制与制度构造”2018ZD15;西南政法大学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项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人市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TCCX15YB07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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