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8.04.03
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保障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5条制度化确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将其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渠道.社会正义理论是支撑与推动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并促其持续迸发制度活力的核心脉络.将社会正义的理念和精神妥适地嵌入其中,采行社会正义所重视的倾斜保护原则,在程序上倾斜保障法院与检察院的程序主体地位并施以更重的程序责任,是合理配置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程序保障的基本原则.检察机关应予妥当积极地运用公益诉权,以检察担当精神切实担负起国家所施加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法院亦顺应现代民事司法改革强化司法职权的时代潮流,综合利用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赋予的各项司法职权,适时地生成社会正义.
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法院、社会正义、司法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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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诉讼法)
2017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及运作程序研究”GJ2017C2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一等资助项目“引入协同治理理论重构民事撤诉制度研究”2017M610240
2018-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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