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8.02.09
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与新闻传播的冲突及平衡研究
几乎无人可以在大数据时代遁形,数据和信息“裸奔”甚至“透明”,数据透视人们的时间与空间,在数字上构建每一个人的人物画像.被遗忘权赋予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遗忘”的权利,在被“监视”的环境中得以“隐身”,保留个人的剩余空间,但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也对言论自由和知情权等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挑战.新闻传播崇尚言论自由、传播信息、保障大众知情权.言论自由在某种程度上被限制,大众知情权被侵犯,无论从人性还是法律角度来看,被遗忘权对新闻传播公信力和新闻自由的影响不容忽视.新闻传播领域可从价值、技术司法、人性四个角度避免与被遗忘权的冲突.
大数据、被遗忘权、新闻传播、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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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民法)
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互联网+’语境下学术期刊媒体的影响力扩张及媒体深度融合创新机制”HB17XW012
2018-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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