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8.01.10
刑法中的生态法益:多维转型、边缘展开与范畴匡正
生态法益作为环境污染结果的维度转型、边缘展开以及范畴界定的“导向标”,能够指引环境刑法体系的更新与自洽.同时生态法益作为环境犯罪侵犯的直接对象,解读生态法益的多维流变以及交叉视域,能够周全界析生态法益的范围涵射.生态法益的当代转型存在着跨际转型、立法转型以及定位转型,最终呈现出生态法益保障的经济效益、法律效应和社会效果“三位一体”的综合机制,而这一最佳效果的理论来源于生态法益的边缘学科的具体展开.立足生态法益的经济系统观、哲学价值观以及伦理平衡观视野,生态法益的对象范围应当予以适时扩大,将光污染、核辐射、噪音污染等通过第三方传播介质——大气生态空间的抽象对象所致的环境污染结果涵盖于生态法益之中,以期实现环境犯罪结果的可视化过程,并全面达致“人类·生态并重法益”.
生态法益、环境犯罪、环境污染、人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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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刑罚退出机制的价值确立与实践运行研究”17XFX009;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刑法立法方法研究”16SFB100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民生刑法观下污染环境的风险防控研究”CYS17106
2018-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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