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7.06.07
网约车法律规制:逻辑与思路——兼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网约车自产生即伴随着合法性争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网络预约汽车”形式承认了网约车的合法性.然通过对此类规制的检视及评析可知,此种对传统规制方式的套用忽视了网约车的客观市场价值,同时也抑制了网约车的市场创新维度.于网约车规制而言,应正确识别市场失灵现象,以共享的界限与规制的介入、介入的节点与规制的时限、规制的逻辑与规制方式为规制的理论基础,进而提出网约车法律规制的基本思路:坚持市场原则性调节与政府适度性干预的基本理念;拟定政府管平台与平台管车辆的创新模式;把握消费者利益保护的核心价值;采取构建市场健康秩序的主要手段.
网约车、市场创新、规制逻辑、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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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共享经济的法律调整研究”16SFB2039
2018-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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