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7.02.07
软法与硬法之治:税收优惠规范化的模式选择
税收优惠政策失范现象由来已久,作为规制税收优惠政策的两种不同属性的规则系统,传统的硬法规制模式和新兴的软法规制模式并不能真正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法治化.在社会转型以及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税法治化的背景下,正是失灵的硬法规制模式与软法规制模式孕育了有可能取而代之的硬法与软法协同模式.税收优惠理论研究与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已然发生变化,我们正在悄然告别单一的硬法规制思维与软法规制模式,软法与硬法的协同共治模式正悄然兴起.
税收优惠、软法、硬法、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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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2(经济法、财政法)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度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2016XZXS-171;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校内项目“财政转移支付创新法治化研究”1551032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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