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5.03.02
欧美信用评级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信用评级作为衡量信用风险的法定标准,长期以来在美国和欧盟被广泛适用于金融监管.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美国和欧盟针对信用评级监管制度中的缺陷,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改革,初步建立了信用评级监管体系.美国首先通过了信用评级监管法案,欧盟的立法参考借鉴了美国法的一些原则和条款,尽管美国和欧盟的监管规则存在一定的差异与分歧,但未来极有可能趋同化发展.
信用评级、监管规则、立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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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2(国际法)
2015-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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