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5.02.13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程序改革探讨
以同一检察院自侦自诉为基本、异地检察院起诉为补充的现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侦查监督形同虚设,缺乏司法公信力,损害司法公平,加剧法检冲突.因此,有必要对现行模式予以改革.建议吸收现行模式中异地起诉的合理做法,对职务犯罪案件全面推行异地同级审查起诉.通过此举,可以改变同一检察院自侦自诉现状,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作用;增强司法公信力,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消除司法处遇不平等情形,维护司法公平;减少法检冲突,节约司法资源.具体可从移送与受理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刑事立案监督程序、侦查活动监督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以及其他程序等方面构建职务犯罪案件异地同级审查起诉程序.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异地同级、程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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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机制研究”14AZD014
2015-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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