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4.05.05
检察一体化目的论
目的定位是检察一体化建构与运行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目的取向直接指导着中国检察一体化的建构及其运行,并决定着其建构与实施的成效.围绕检察一体化目的的争论在国外可谓众说纷纭,虽各有其解释力,但也有明显缺陷,都无法为中国所取.其实,检察一体化目的是国家建构和适用检察一体化机制所追求的效果,有着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之分,其直接目的在于实现国家刑罚权与保障公民基本人权,而其根本目的则在于保障刑事法治与社会和谐.
检察一体化、二元化目的论、刑罚权、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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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3(司法制度)
2014-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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