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2.06.04
行政综合执法机制改革研究
受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行政执法部门林立、职责不清,形成了多头执法与执法缺位,人数众多与人手缺乏所并存的奇怪格局.作为实践中的解决之道,综合执法改革日渐兴起,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实践中,综合执法改革大致区分为权力配置型、机构调整型和统一执法型三种类型.效率原则、新公共管理论及统一、精简、效能原则可作为其改革的理论基础.但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中,综合执法改革仍需面临着行政法定原则的责难、宪政分权的要求以及“相对集中”制度限制.通过分析观察,必需坚持“尊重与戒惧”的制度立场,以警惕可能造成的机构膨胀和权力的过度集中.
行政执法、部门行政、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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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13-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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