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2.05.15
涉地沟油犯罪的规定解读及相关问题研究——以“两高一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为视角
2012年针对地沟油加工、销售愈演愈烈的形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但该《通知》的规定只作为一种参考提供给公检法部门,它本身不具备刑法的强制力.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上对涉地沟油犯罪作出系统的规定,给今后办理地沟油类犯罪案件提供明确的指引.
地沟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主观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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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3(刑法)
2013-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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