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2.03.17
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
司法考试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资格考试,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法学院校,司法考试已经成为影响本科教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有“应试教育”的趋势,课堂教学慢慢演变成“司法考试培训班”,这背离了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宗旨.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宗旨是通识教育,职业教育应当在后本科阶段进行.因此,在本科阶段的教育中,应当尽可能减少司法考试的影响.
法学教育、司法考试、本科教育、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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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0(高等教育)
2013-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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