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1.01.04
民事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民事司法确认程序,是不同于现有的诉讼程序、非讼程序以及特别程序的一项独立的司法程序.该程序在设置上不仅确认的范围及其案件类型应当有所限制、审查的方式应当是开庭审查与书面审查同时并行、审查的形式应当是公开审查与不公开审查并行、审查的类型应当是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并行,以及法律文书应当采用"确认书"的形式,对于案外人的救济,应当采用向原确认法院提起诉讼的救济方式.这种基于我国解决纠纷的现实需要创立的新的程序制度,是近几年来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显著亮点,对于促进我国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重大的意义.
民事司法确认、程序性质、类型、审查形式、案外人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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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11-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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