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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355.2010.03.14

新媒体背景下的诽谤罪认定

引用
新媒体作为现代传播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具有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广泛性、信息平台的数字性与多样性、信息交流的自由性与持续性和信息受众的平等性与互动性等特点.因此,在新媒体的背景下,在认定诽谤罪中的散布行为时应考量"公然性"的条件;在认定损害结果时应着重传播手段的严重性;在认定犯罪主体时应根据不同的传播方式区别对待;在认定犯罪主观故意时应当包括间接故意,以此准确认定诽谤罪.

新媒体、特点、诽谤罪、司法认定

12

DF624(刑法)

2010-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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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355

50-1024/C

12

20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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